关于转发<<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盐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>的通知

 关于转发<<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盐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>的通知     |     2019-4-25 8:27:48

关于转发<<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盐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>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寿光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,采取七项措施,应对日益下滑的盐价格形势,维护盐业行业利益,做法值得借鉴。现将寿光市政府<<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盐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>印发,供各会员单位参考。


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

附件:

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盐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开发区、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、单位:
受市场价格多种因素影响,我市盐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。为切实扶持我市制盐企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如下意见。
一、扎实开展生产自救,鼓励盐场自存原盐。由市盐务局统筹协调,羊口、侯镇、营里负责推动,以产盐镇联营为单位,负责本辖区内的所有盐场,统一按照实际产量20%的比例,在盐场坨台自存原盐,抱团经营,避免廉价出售资源。市盐务局积极争取行业上级支持,由中盐协会海盐委员会牵头行业,统一协调北方海盐企业,共进共退,共存共赢。凡在我市指定地点开展储备存盐业务的,经市盐务局核准后,由市财政按每吨5元的标准给予价格稳定补贴;产盐企业在存盐环节上,可暂缓增值税押金,统一在销售环节上征收,为了防止增值税异地开票流失,以存盐企业20%的存量封存作抵押。
二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,帮扶盐业摆脱困境。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制盐企业的信贷支持,降低信贷利率,对存量贷款不压贷、不抽贷;对直接用于盐业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,财政按照新增贷款的3%给予金融机构风险补偿金;对银行继续给予信贷支持的制盐企业,财政提供过桥资金支持。
三、设立盐业产业基金,改善盐业融资环境。政府出资1000万元,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,吸引金融资本、社会资本参与,将盐业产业基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。通过盐业基金扶持企业发展,实现产业升级,壮大地方经济。
四、平衡盐资源税率,实现盐场公平竞争。借鉴周边县市区的做法,按照盐田亩数和卤水浓度征收资源税,消除税率区域不平衡。
五、加快盐业结构调整,提高运行质量。以资产为纽带,采取买断、控股、参股、兼并、联营、租赁等多种形式,着力培育龙头企业,淘汰落后产能,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提升竞争能力,缩小产销主体不对称、信息不对称的差距,实现由多小散弱向集约化经营、由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的根本转变。
六、提高原盐产品质量,增强市场竞争能力。牢固树立靠质量求生存、求发展的意识,依托科研院校、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,通过加大投入,引进新设备、新技术,严格制盐工艺操作规程,全力提高原盐质量,打造寿光原盐的国家地标品牌。
七、加强组织领导,合力培植税源。建立政府引导、部门协作、乡镇联营参与的领导机制,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、市盐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金融办、市国税局、地市税局、羊口镇政府、侯镇镇政府、营里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市盐务局。
本意见自2015年6月20 日施行,至2016年12月31日废止。


寿光市人民政府
2015年6月10日